同方笔记本一年保换服务政策 |
1、 自您购买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指定机型之日(以下称“购机日”,以有效购机发票日期为准;无有效购机发票时以产品出厂日期为准)起,出现微机“三包”规定所列故障,均可享受“一年保换”服务承诺。 2、 按上述服务承诺更换后的新机,如再次出现微机“三包”规定所列故障,仍可享受“一年保换”服务承诺,截止日期为“购机日”起一年。 3、 请您拨打同方客服热线,获取同方指定的服务机构信息,享受一站式的超值售后服务。 4、 服务机构换机服务时效:即时响应、1个工作日完成受理、5个工作日完成更换新机! 5、 本承诺适用于自2010年8月6日(含)之后购买的同方指定机型笔记本电脑。 6、 本承诺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产业本部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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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退换货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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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依据用户手册就近选择指定笔记本服务机构或者联系同方客服400-6105888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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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需携带有效的购机发票及随机资料、附件,使用出厂包装,将故障机送往指定的服务机构; 服务机构依据验机结果判定是否可以换货;软件故障服务机构协助用户处理,不予换机;电源适配器、电池、光驱等外设故障的,通过更换部件解决,不予换机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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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一年保换政策标准的故障机器,由用户自行选择更换或者维修; 用户选择换货的,维修机构在核对机器配置及随机资料,附件、包装完好无损的同时,需要向用户出具检测证明,并协助用户选择换货机型,出具取货单; 新机到货后,用户凭取货单向服务机构取回新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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