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起电子烟相信大家并不陌生,近日,上海崇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受理的首起涉电子烟犯罪案件,在审理后,当庭宣判被告人姜某甲、姜某乙构成非法经营罪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、拘役四个月,刑并分别处以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、五千元。
据了解,在2018年10月,公安机关在上海某小区和某轿车内,当场查获被告人用于销售的Marlboro、HEETS、Fiit等品牌烟弹共计374条,引发关注。
但是笔者认为,有关部门应该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使用电子烟问题,进一步的完善规章制度,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,关于此次判决你怎么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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